
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祕書長張守一,是台灣反對同性婚姻的知名代表人物,近來他多次在媒體及公聽會發表守護傳統家庭價值的言論,堅決反對婚姻平權,今年十月,尤美女立委提案修改民法讓台灣同性婚姻合法,張守一在立院外開記者會表達反對,強調「家庭的組成就是男女,夫妻才是婚姻的根本!」
但有讀者向本刊爆料,不斷強調傳統婚姻價值的張守一,其實在十年前曾經婚姻出軌,背叛同為東海大學哲學系畢業的劉姓元配,並和一名喪偶的陳姓女子通姦,兩人還生下一女。據了解,當時張守一與元配離婚後,還有意再娶小三,但遭張母極力反對而作罷。
本刊調查,張守一和陳姓小三因同樣信仰一貫道而認識,二○○四年,陳女在郭姓前夫過世後,便和張密切交往,甚至陳女面對租屋糾紛時,張守一也陪在身邊幫忙處理,兩人在外遇交往期間多次發生關係。
二○○六年,陳女為張守一生下一女,此時兩人的姦情才被元配發現,元配憤而對張和陳女提告妨害家庭,但後來劉女心軟,為求遺忘這段不愉快的回憶,最後才撤回告訴。
但外遇風波並未因此平息,張守一和陳女的姦情曝光後,張為了挽回和元配的婚姻,認為是陳女心性不良,想與她分手,二人還因此爆發肢體衝突。
據了解,張守一當時開車載著陳女前往汐止一間修車場準備取車,但陳女認為車子烤漆有瑕疵,不願取車還堅決要陪張上班,兩人行經汐止秀峰國中時,在車內爆發激烈口角,陳女一時情緒激動,在快車道上就伸手要拔車鑰匙,張趕緊摀住鑰匙,將車靠路邊停。
張守一下車後,拿著電腦和公事包,不理會陳女,打算搭公車上班,雙方又爆發一陣拉扯,陳女認為張將她推倒在地,導致手臂和膝蓋紅腫挫傷、腳踝扭傷,憤而到醫院驗傷,並提告傷害。
在張守一和陳女鬧分手大吵的三天後,當時高齡已八十一歲的張母,得知張和陳女發生糾紛,因護子心切的她,竟忍不住在北市住處樓梯間就痛罵陳女:「妳這個不要臉的臭婊子,妳不是人,妳是畜生!」陳女不甘受辱,反告張母公然侮辱,張母因此遭判有罪,還被易科罰金。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…/10…/遭妻告通姦%E3%80%80護家盟重砲手爆婚外生女

性侵小女生的喊著要保護家庭價值?
果然是缺 "什麼" 的, 喊 "什麼"很重要都最大聲
侵犯小女生的人可以喊保護家庭?還真的是受教了
性侵小女生的可以被上帝原諒? (連受害者都不願意原諒當事人了, 你覺得他的做法會被上帝原諒嗎?)
然後循規蹈矩的同性戀罪不可赦?
我可不這麼認為!
怎麼說?
犯下性侵小女生這種心理變態的事情如果以為只要自己懺悔
這些人只要自己做錯事, 無論是任何嚴重的事情, 他們以為只要跟主認罪, 懺悔告解後就沒有事情
但是如果別人沒有依照聖經的旨意,特別是他們自己曲解的
所以這些人做事有準則?有原則嗎?
完全沒有
什麼事情都是他們說了算!
他們 這種“神”邏輯我實在看不下去, 我想, 上帝也看不下去, 所以, 上帝昨晚在夢裡告訴我, 一定要做這個slid, 讓大家看清楚這些偽善者的真面目, 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, 褻瀆了“主”的名號, 也不配蒙受“主”的恩典跟赦免.
網友comments: 請大家google "新店行道會張茂松道歉", 還有更精采的
如果你已經買了這個市集的遊園卷
也歡迎你打電話去退款
電話在下面
02 81017777
至於生命奇蹟的撲滿
就留著當做給自己一個警惕吧
錢財的賺取一分一毫賺取都不容易
要不要去那個市集消費
要不要捐錢給這種基金會
甚至要不要繼續去那個教會
就看你們自己決定了
生命奇蹟撲滿的受捐單位為《新希望基金會》
該組織被網友指出是在近期炒得沸沸揚揚的婚姻平權議題中
http://dailyview.tw/Popular/Detail/611
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80999712.A.527.html


一隻手指頭指別人
四隻手指頭指自己
還真的是不害譟啊
沒錯
就是在講妳
妳自己心裡有數
跟妳信同一個宗教
我都替妳感到羞愧
主的名都因妳而蒙羞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HPGqEDG7HU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