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保委員把嗎啡看成類固醇!
有時大家會自我解嘲跟安慰不合理的核刪是送分題,但是到最後常常沒給分!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人受到委屈,出現這樣的核刪還要我們寫申覆,就知道對方處理核刪的態度 (馬虎霸道)跟水準 (沒有資格), 還需要看第二道的申覆嗎?這種核刪連出現都不應該出現 ! 在臨床上,一次判斷錯誤,病人就死了,沒有第二次機會,難道核刪的委員認為反正還有第二次申覆的機會就可以亂刪嗎?我們常常說人命關天,對於病人的臨床照顧,大部份的醫師都是盡心盡力, 不敢有所閃失,但是在付出這麼多心血, 冒著醫糾的風險去照顧病人後,還要氣到內傷去回覆這種無理的核刪, 不但得不到應得的報酬外, 甚至到最後還有理說不通, 健保局與衛服部硬是不給錢外,再加大二十倍的金額去懲罰醫院跟醫師. 臨床醫師在一線用自己的專業判斷, 提供台灣民眾合適且妥當的醫療,這樣做難道錯了嗎? 難道台灣民眾的性命就這麼不值錢?不值得醫生用最好的醫療去照顧他們嗎?